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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强化深圳中小学校禁烟措施
发布日期:2019-01-21 21:09:36
关于强化深圳中小学校禁烟措施的提案
提案人:钟帆飞
编辑:三浩商学院
导读:2019年1月16日上午,深圳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在深圳会堂隆重开幕,深圳市政协主席戴北方作政协深圳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市长陈如桂应邀出席。深圳市政协委员、东方银座集团董事局副主席钟帆飞积极参政议政,每年都提交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提案,今年又提交了两个提案,分别是《关于强化深圳中小学禁烟措施的提案》和《建立长效机制,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在抢险救灾中的重要作用,群策群力应对突发事件》。
【案由】
2018年1月,在深圳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我递交了三个提案,其中之一是《禁止行走吸烟,提升城市形象》,呼吁强化禁烟措施,禁止在闹市区行走吸烟。提案引起了强烈反响,主流媒体和多家自媒体都做了正面报道,民众纷纷表示支持。十分遗憾的是,迄今为止,仍未见到相关条例出台,控烟局面也未见明显改善。
吸烟已成为人类健康的最大杀手,对青少年的危害尤其严重,为此,我国的《烟草专卖法》(1991年颁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颁布)、《未成年人保护法》(2007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2014年1月,教育部还下发《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禁烟措施提出了严格要求。相继出台的控烟政策,让青少年的吸烟状况得到了控制,但现状仍然不容乐观,在2018年的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中,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副司长李浓说:“调查显示,中国青少年吸烟率为6.9%,尝试吸烟率为19.9%,还有1.8亿儿童遭受二手烟的危害。”看到这一组数字,我深感忧虑。
2014年3月,深圳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人称史上最严厉的控烟条例,但深圳的中小学校的控烟情况仍然不是很理想。《控烟条例》发布一年多以后的深圳市健康素养监测结果表明,深圳中学生吸烟率为15.13%,小学生吸烟率为5.98%,年龄最小的烟民为6岁。
2018年6月12日,深圳市控烟办发布《2017年深圳市中小学周边烟草销售调查报告》,他们随机调查了全市72所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结果显示,九成以上的中小学校100米内有烟草销售点,只有大约三成商家摆设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和“吸烟有害健康”标识,前往买烟的中小学生,七成以上的学生从未被拒绝。甚至有商家刻意为学生买烟行方便,将香烟拆散按支零售。因学生的购买能力有限,他们买的多为3—5元一包对人体伤害最大的低档香烟。
据我调查所知,许多发达国家严禁中小学生吸烟行为,新加坡不录取吸烟学生,日本更严厉,禁止未满20岁的未成年人吸烟,中小学生吸烟,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明知孩子吸烟而不予制止的监护人,罚款1万日元,出售香烟给未成年人的商家,罚款50万日元。
让我稍觉欣慰的是,据媒体报道,2018年7月4日,深圳市坪山区马峦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商家开出了中国第一张高额罚单,万众百货的烟酒摊位,因为给一个初一学生出售香烟被查获,收到了3万元的罚单。全国上百家媒体报道了这一新闻。按规定,商家需在三个月内交纳罚款,非常遗憾的是,没有一家媒体跟踪报道,3万元罚款,到底有没有执行。
【建议】
为了有效控制深圳中小学生吸烟现象,给孩子们创造健康成长的环境,我建议:
1、 全市中小学校园全面禁烟,教职员工的独立空间也不得吸烟。
2、 鼓励有吸烟习惯的中小学教职员工戒烟,一时不能戒烟者,尤其是为人师表的教师,应保证不在任何时候任何场所当学生的面吸烟。
3、 是否吸烟,应作为招聘教职员工的重要指标。
4、 在校学生吸烟,可处罚监护人。学生在校外吸烟,成人有劝阻的责任和义务。
5、 大力宣传无烟家庭,不能戒烟的家长,应保证不在未成年子女面前吸烟。
6、 学校周边100米之内的商家,不得出售香烟。
7、 任何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商家,一经查实,罚款至少3万元。
8、 电子香烟与传统香烟一样对人体有害,许多国家包括香港已全面禁止销售电子香烟,我们应至少禁止网络销售,同时,与传统香烟一样予以控制。
9、 联合各大主流媒体,加强控烟宣传,由烟草企业赞助系列戒烟公益广告,在指定报刊上推广。
10、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让控烟措施与时俱进,及时适应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新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