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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局罕见发声反垄断
发布日期:2020-12-21 23:28:29
作者:谢白清
刊登:莲花时报
刚刚结束的中共中央政治局重磅会议罕见发声,首提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随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投资、顺丰关联公司丰巢网络、腾讯旗下阅文集团等三家公司,进行了反垄断调查并罚款,向市场明确释放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信号,意味着一个以反垄断法为开端的数字经济新监管秩序正在落成。
三家平台受罚
曾引领创新风潮的在线经济,近年呈现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的趋势,市场资源加速向头部平台集中,关于平台垄断问题的反映和举报日益增加,显示在线经济发展中存在一些竞争风险和隐患。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负责人强调:“虽然平台经济领域竞争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但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所有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收购银泰商业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股权、丰巢收购中邮智递股权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了调查,并于12月14日作出处罚决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从案件调查情况看,三个案件违法事实都较为清楚。三项交易都是股权收购,收购完成后阿里巴巴投资、阅文和丰巢网络分别取得了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参与集中的经营者营业额明显达到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在集中实施前,均未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目前阿里巴巴、阅文集团、丰巢已作出回应,均表示将积极整改落实。
反垄断将成明年经济重点
50万元的罚款金额,对于体量均已达千亿级的互联网巨头来说不算高,但正如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所回应的,这也是要“通过查处一批案件、达到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向社会释放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信号,打消一些企业可能存在的侥幸和观望心理,产生相应的威慑效果。通过对未依法申报案件的查处,能够促使企业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防止企业借助并购形成垄断,或通过收购中小企业等方式扼杀潜在竞争对手,阻碍创新,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从政策信号看,“强化反垄断”正稳步推进。今年初,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首次增设互联网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依据的规定。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对公众关注的平台经济领域“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搭售行为”等方面均作出了相应规定。日前举行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更是罕见首提“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这意味着,“反垄断”将成为2021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而互联网数字经济平台将是反垄断的重点领域。
“促进科技创新”寻出路
“反垄断”为什么会引起中央高层的特别关注呢?原因就像央视评论的,“一旦在某个领域形成垄断,它就会妨碍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最终也会损害公平以及创新。”经济学家李迅雷表示,历史上的垄断,多属于国有垄断,处在石油、电信等国计民生相关领域,各方面风险是国家可控的。现在,形成了新的垄断,处在大数据、互联网等领域,这些垄断是否会损害老百姓、中小企业利益,是政策层面需要考量的。
部分互联网平台借由资本力量,涉及领域越来越广,形成新的“大而不能倒”公司,资本无序扩张可能带来风险。互联网垄断很容易带来财富的“马太效应”:强者恒强、富者更富。最近互联网巨头企业、资本相继投入大量资源,采用熟悉的套路:先补贴、后垄断,入局生鲜社区团购。互联网又一个风口呼之欲出,却引来了众多争议。
《人民日报》评论罕见地向这些巨头喊话:“别只惦记着几捆白菜、几斤水果的流量,科技创新的星辰大海、未来的无限可能性,其实更令人心潮澎湃。”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把原始创新能力提升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掌握着海量数据、先进算法的互联网巨头,理应在科技创新上有更多担当、有更多追求、有更多作为。”所以反垄断其实给巨头们指出一条发展之路:互联网累积的数据和算法,除了流量变现,还有另一种打开方式——促进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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