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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创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11-13 09:12:53
招商引资工作是大连市优化产业结构、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招商引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提速提质提效,全面开创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助力“两先区”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统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抓招商就是抓发展,谋项目就是谋未来”的意识,把招商引资作为落实产业规划布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能级的“一号工程”和各级政府的“一把手工程”,咬定目标、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开创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
(二)基本思路。
突出产业化导向。由单纯追求进资数量、低水平重复招商向注重引资质量、产业化定向招商转变。科学规划全市产业布局,进一步明确各地区(园区)产业发展定位,通过“存量招商”“以商招商”“飞地招商”“产业链招商”等精准招商方式,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的标杆型企业、优势型企业和成长型企业,促进各区域加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产业集群优势。
突出市场化路径。由政府部门单一招商向政府、市场合作招商转变。主动转变招商引资工作理念,充分吸纳社会化、市场化招商力量,综合运用市场化手段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开展中介代理招商、民间商会招商、网络云平台招商。支持园区改革创新市场化运营机制,进一步拓展招商引资渠道,有效提升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突出专业化思维。由粗放式、同质化招商向专业化、差异化招商转变。加强市、区两级招商部门建设,结合园区改革,组建和培养一支既懂产业又懂招商、既懂市场又懂行政的招商队伍充实到招商一线,开展专职化招商。强化各地区(园区)招商主体责任,科学制定招商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奖励惩戒机制和容错免责机制。强化其他行业管理部门招商引资服务职能,强化要素保障,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研究制定紧扣产业发展趋势的个性化招商引资政策,鼓励开拓“科技成果转化招商”“产融结合招商”“资本招商”等招商新路径。
(三)主要目标。
定性目标:围绕《大连2049城市愿景规划》明确的城市定位、功能区划、产业布局,展开全方位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加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转化力度,彻底扭转当前招商乏力、引资不足以及“干好干坏一个样”等不力局面;招商引资工作要在东北地区处于绝对领先水平,大幅度缩小与国内沿海发达城市的差距,保持东北地区投资最活跃城市优势地位。
定量目标:2020-2022年,全市招商引资要逐年上台阶。其中,2020年,内外资到位资金和新设企业数要分别较上年增长10%以上;2021年,内外资到位资金和新设企业数要分别增长15%以上;2022年,内外资到位资金和新设企业数要分别增长20%以上。2021年,落地投资额1亿元以上产业招商项目120个,落地投资额10亿元以上产业招商项目35个;2022年,落地投资额1亿元以上产业招商项目150个,落地投资额10亿元以上产业招商项目40个。
二、重点任务
(四)实施四大招商行动。
实施“产业链条建补强固延”行动。结合我市产业优势基础和发展需要,梳理产业链缺失环节,统筹编制产业链招商地图和路线图,紧密围绕产业链建链、补链、强链、固链、延链有针对性开展招商工作。市级层面注重规划引领和产业链生态圈建设,在全市重点发展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智能科技与数字经济、现代农业与消费品工业、文化旅游等几大主导产业链和氢能、生命安全、冷链等若干特色产业链。各地区结合全市规划和自身产业定位,围绕“强龙头、补链条、建集群”,重点开展针对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新领军企业和细分节点企业的产业定向招商,加快形成产业链成链基础;科学研判产业链供应链短板、缺项,展开针对性引进,逐步聚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发展态势。
实施“存量资源扩增腾转”行动。一是大力开展“存量招商”。通过落实减税降费、用地用能优惠、技术改造补贴等政策支持和加强企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手段,激发存量企业扩大再生产的信心和潜能,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加大要素投入、增资扩建项目。二是大力支持各类企业增资扩股。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招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借力资本市场服务企业发展,帮助、辅导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股权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有效进资。三是大力推进要素空间腾笼换鸟。对投入产出效益比低、项目聚集能力弱的地块、楼宇,积极通过依法转让、合作开发、政策引导等方式去旧招新,提升各类资源要素的综合使用效率。四是大力推动“沉睡”资源焕发活力。加快盘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资源和闲置的楼宇厂房资源,尽快形成供地、入驻条件;有效利用中心城区可供开发的老旧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闲置资产,开展文化创意产业招商和城市更新项目招商;对暂时陷入困境但市场前景良好且有再生希望的“困境企业”,积极寻求通过债务重组、消化库存、司法重整等方式恢复生机。五是大力推进国企混改招商。围绕国企混改方案和清单,根据不同类型国企的混改方向,通过市场化手段规范引入优质战略投资者。
实施“产业转移承接合作”行动。一是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重点招引央企、国企的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产业项目。二是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紧紧抓住辽宁与江苏、大连与上海对口合作的有利契机,重点开展“外商内招”“飞地招商”,积极承接长江经济带石油化工产业、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制造业项目转移,加快融入长三角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三是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与广东、香港和澳门地区在数字经济、信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和金融、地产等领域的全方位合作。四是主动服务东北振兴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我市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中的战略定位,从促进东北区域经济大循环角度出发,发挥对外开放和港口物流优势,吸引东北地区企业在我市设立国际贸易、营销分支和区域总部。
实施“对外开放扩面深耕”行动。一是加快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以下简称自贸片区)建设。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率先探索招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打造招商引资环境高地、政策高地、制度高地,加快做大自贸片区引资规模和产业体量。二是深耕日韩合作。积极利用新发展格局下国内外产业链供应链重构的发展机遇,扩大我市对日韩开放合作的传统优势,加快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建设,深挖双方在高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新能源、生命安全、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的合作空间,努力打造中日地方合作新样板。三是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广泛对接。找准与俄罗斯、中亚地区、中东欧国家产业合作切入点,加快辽宁中东欧“17+1”经贸合作示范区核心载体城市建设,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五)协同三大招商力量。
用好政府平台招商。加大“节会招商”工作力度,认真筹办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中日博览会、数交会、海创周等会展活动,用好“主场优势”,积极邀请有合作意向的企业代表参会,开展点对点精准招商。积极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辽宁投资洽谈会等国家、省重大国际经贸合作活动,针对不同活动特点举办特色招商推介,有效扩大项目储备。加快完善境内外招商网络,强化市政府驻北京、上海、沈阳办事处和驻日韩代表处的招商职能,推进我市海外招商工作站建设。
用活市场主体招商。坚持目标导向、成果导向,通过购买服务、给予专项资金补助等有偿方式,委托境内外专业招商中介机构,开展“中介招商”。鼓励本地各类企业、金融机构、咨询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开展“以商招商”“资本招商”“专业机构招商”,项目落地后给予相应资金补助。
用足社会力量招商。充分调动多方积极性,与境内外非政府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各类商协会保持紧密联系,借助社会组织力量,加大我市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力度。搭建与在连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平台,引进域外资本参与科研成果在我市孵化、转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招商”。通过上门拜会、组织恳谈会、联谊会等方式,积极与曾在我市学习、工作、生活过的企业家、社会知名人士和国内外友人建立友好联系,推进“校友招商”“乡情招商”。
(六)创新三大招商机制。
建立产业招商链长制。根据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链招商地图,市、区两级同步建立“产业招商链长制”。推行“一个重点产业、一条产业链、一个链长、一个工作专班”的工作推进机制。实行链长负责制,明确总链长、链长、副链长、分链长和成员工作职责,建立会商研判机制、专班服务机制和调度考核机制,深入开展产业链招商。
创新园区招商运营机制。充分发挥先导区和园区招商引资主阵地、排头兵作用。进一步完善园区发展规划,加快园区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管委会+公司” “法定机构”等园区运营新模式,最大限度放权赋能,推动园区招商向市场化、专业化转变。引导园区进一步明确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并研究制定专门扶持政策,针对产业链薄弱环节招关键企业、引关键项目。支持园区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建设,围绕主导产业建立产业引导基金,开展“产融结合招商”和“重资本轻资产招商”。鼓励园区加大与东部发达地区在项目承接、产业政策、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对接合作力度,探索园区共建共享新路径,推动“飞地经济”招商取得突破。积极落实园区产业用地政策,加强园区存量用地二次开发,促进低效闲置土地的处置利用。支持园区探索更加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将招商引资成果、服务成效作为园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与个人绩效奖励直接挂钩。
构筑项目全周期服务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把帮扶解困、履约践诺作为重要抓手,紧盯目标不放松,压实责任抓落实,全力促进招引项目落地。各行业部门要为招商引资保驾护航,全力做好各环节的服务,营造重商、亲商、爱商、尊商、富商、安商的浓厚氛围。全市推行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一门通办”“最多跑一次”服务模式。强化“服务秘书”“服务专班”制度,按照“一项目、一团队、一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从项目对接、洽谈、落地到开工、建设、运营提供全周期保姆式服务,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限时办复。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容缺审批制,为重点招商项目在可研、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开辟绿色服务通道。
三、配套保障
(七)强化招商政策保障。
全面梳理汇总国家、省、市在土地、财税、金融、科技、人才等方面出台的产业政策措施,编制《大连市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政策手册》;充分研究比较先进地区相关政策举措,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具有鲜明针对性和特色竞争力的政策体系;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立项目专班,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更加优惠、更加灵活的政策支持;鼓励各地区(园区)出台符合本区域发展实际的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帮助指导企业用好用活各项扶持政策,并严格兑现政策承诺。
(八)建设专业招商队伍。
市、区两级招商主管部门要选调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专业干部充实到招商一线岗位,不兼职其他工作;园区要进一步改革优化选人、用人标准,面向国内外招聘招商专业人才,实行绩效工资制;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专业招商机构职能,落实全市经济合作交流、招商引资工作具体任务,利用人才专编专岗优势,为我市培养打造一支懂招商、懂外语的专业招商人才队伍;各地区要对照市级做法,设立区级经济合作服务中心(或指派一家职能相近事业单位)承担专职招商工作任务;全市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与招商工作相关的专业培训。
(九)强化行业管理部门招商职责。
市级行业管理部门要把招商引资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金融发展局、市政府口岸办、市贸促会等部门须指定专门处室、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推动产业化招商。国有企业、相关事业单位也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招商。各地区参照市级做法,明确行业管理部门招商职责。
(十)完善招商工作容错免责机制。
研究出台招商引资工作尽职免责清单,鼓励招商部门和招商干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履职担当、改革创新。对招商干部在招商工作中,决策程序合规且没有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因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确等客观原因出现工作失误或过失的,给予容错免责。
(十一)列支专项招商经费。
市、区两级财政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重点招商项目包装推介及项目库建设、招商促进服务平台建设、购买招商服务等。支持各地区用足用好省、市招商引资相关资金,补充招商活动的住宿、场地和设备租用、接待、交通等相关费用,以及按规定兑现招商人员的绩效奖励。支持各地区将招商商务接待与公务接待予以区分,对优质项目适当放宽商务接待标准。各地区及相关部门要在法定权限内制定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使用办法,既充分保障,又严格管理。
四、落实责任
(十二)成立议事协调机构。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驻连机构和各地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整体组织推动,重大任务、规划和政策的确定,工作落实情况的调度、监督和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每季度至少调度一次招商引资工作,各副组长每月至少调度一次。领导小组下设外资招商引资办公室和内资招商引资办公室。
(十三)建立多维联动体制。
市商务局和市政府经合办作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部门,负责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制定、分解和督促落实工作,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跟踪服务重大招商项目,推动落实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组织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督查和考评。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与市商务局、市政府经合办要建立良好的招商引资工作运行机制,做好招商活动策划组织、项目包装、项目推介、客户联系、项目跟踪、对外宣传等具体工作,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和支撑。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金融发展局、市政府口岸办、市贸促会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也要管招商”的原则,发挥专业特长,在部门内部建立一支相对固定的招商引资服务队伍,围绕本行业领域重点发展方向和发展短板,制定出台配套政策,策划招商路径,联系重点客户,组织专业洽谈,为招商项目落地、建设、运营提供专业支撑。鼓励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捕捉、提供招商信息,为各地区和招商引资工作部门引荐招商资源。各地区要加强合作,促进全市招商资源共享、项目互荐,鼓励项目合理流转和向产业规划区集聚,避免项目流失。在项目落户后,分别对项目转出地(首谈地)和落户地(承接地)予以招商考核加分奖励。全市要将招商引资工作与招航引货、招才引智、招展引会等工作有机融合;将三次产业招商、制造业招商与商贸流通业招商、金融业招商、地产招商等协同推进,在全市形成大招商格局。
(十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制定《大连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末明确下达下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评分标准,招商引资考核结果作为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当年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地区和责任部门,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考评结果为“合格”的地区和责任部门,给予100万元招商经费补贴;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地区和责任部门,无资金支持;考评结果为“优秀”“合格”地区的招商人员,年终绩效奖励分别上浮30%、10%;对年终绩效奖励没有发放的地区,招商岗位人员的年终绩效奖励可从奖励、补贴经费中列支,优先发放。各地区和市级招商工作责任部门中从事招商工作的优秀人员比例按全市上限执行。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业绩突出的招商一线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对招商引资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进行惩戒;连续两年考评等次为不合格地区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和晋升职级。设立招商专项奖励资金,对招商作出突出贡献的相关国企及事业单位给予相应奖励。各地区、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结合各自任务,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大招商工作力度,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附件:大连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
大连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绍旺 市长
副组长:卢 林 常务副市长
骆东升 副市长
尹卫军 副市长
张志宏 副市长
温雪琼 副市长
靳国卫 副市长
于保和 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衣庆焘 市政府秘书长
李 奇 市政府党组成员、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管委会主任
赵作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姚 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洪喜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赵永勃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大民 市科技局局长
任维达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士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东立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陆荐援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马成恩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少成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栾玉瑄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丛 克 市商务局局长
荣 梅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曲寿巍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孟 伟 市国资委主任
张学贵 市金融发展局局长
贾立庚 市营商局局长
郑 斌 市政府经合办主任
(待定)市政府口岸办主任
崔 铁 市贸促会一级巡视员
薛雁翔 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主任
孙玉宁 大连海关关长
赵福增 市税务局局长
赵云峰 中山区政府区长
吴开华 西岗区政府区长
周 勤 沙河口区政府区长
高云鹏 甘井子区政府代区长
冷雪峰 旅顺口区政府区长
姜 斌 普兰店区政府代区长
周振雷 瓦房店市政府市长
谢德洋 庄河市政府市长
彭建伟 长海县政府代县长
吕东升 金普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爱民 自贸片区管委会主任、保税区管委会主任
孙龙业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兰良生 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晓辉 金州湾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外资招商引资办公室和内资招商引资办公室,分口负责内外资招商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外资招商引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主任由丛克同志兼任;内资招商引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经合办,主任由郑斌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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